主內容區域
😊漚汪國小 115 學年度小一新生入學訊息
🥕全面線上報到:網址: https://newstd.tn.edu.tw/ 
115 年 3 月 20 日(五) 9:00 至 115 年 3 月 28 日(六) 12:00
新生入學配套措施,依家長工作地學區入學、依居住事實入學,請填寫以下申請書,並檢附資料於3/18(三)前到學校辦理。
一、 依據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第 4 點第 2 項
第 2 款規定:「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,其設籍本市
之子女得於該工作地所屬學區學校就讀。」
二、 次依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 8 點第 1 項第 4 款
規定:「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,其設籍本市之子
女得申請轉入該工作地所屬學區非總量管制學校就讀,並
檢附員工在職證明、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
件。」
三、 自 114 學年度起落實就近入學學區制,已無自由入學類型學
校,為兼顧過渡期間之就學需求, 115 學年度新生就學相關
配套措施說明如下:
(一)依兄姊就讀學校入學:原自由入學類型學校,兄姊仍在
學就讀者(一至五年級、七、八年級),其設籍本市之
弟妹可由法定代理人向學校申請入學。
(二)依家長工作地學區入學:設籍本市之學生,法定代理人
得選擇至工作地所屬學區內之非總量管制學校申請入
學,免遷戶籍。
(三)依居住事實入學:因應自由入學類型學校回歸學區制之
學校,設籍本市之學生,法定代理人可依實際居住在學
區內向學校申請入學,須檢附家長或主要照顧者署名之
租賃契約或近期水電繳納證明文件。
(四)依弟妹就讀幼兒園入學:原自由入學類型學校,弟妹就
讀貴校附設幼兒園者,其設籍本市之新生可由法定代理
人向學校申請入學。
四、 檢附臺南市國民中(小)學受理家長依工作所在地或居住事
實就學申請書。
